美术学院2009-2010学年度“党员爱心助学基金”资助对象公示

2009年10月14日 12:34  点击:[]

根据校党委“党员爱心助学基金”相关资助文件精神和要求,美术学院党委严格按照推选程序和条件,拟评定2009级美术学吴凤霞同学为党员爱心助学基金资助对象。

如对以上资助对象有异议者,请于10月14日至18日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851—6701162。

美术学院党委

200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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