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2015年04月10日 15:57  点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1、新生每年何时可以开始申请助学贷款?

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在百度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或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

2、每年续贷生何时可以开始申请助学贷款?

每年4月1日以后,续贷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

3、每年受理截至时间是什么时候?

新生、续贷生的受理截至时间均由各省资助中心与当地分行确定,您可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4、考上哪些高校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高校以教育部每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时,可查询到有资格的高校。

5、哪些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6、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哪些条件?

学生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需具备有关证明),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7、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8、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由谁担当?

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9、没有经过高中预申请的首次贷款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没有经过高中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申请所需材料包括:本人签字的、资格认定部门盖章的申请表原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需出示。

10、续贷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续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学生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11、生源地贷款可以用在哪些方面?

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12、每个学生每年可以申请多少贷款?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

13、生源地贷款期限是多少年?

生源地贷款期限为6-14年,原则上按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全日制本专科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14、生源地贷款利率是多少?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15、生源地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只需偿还利息。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一年,宽限期到毕业第二年12月20日为止,以后每年偿还本息。

16、生源地贷款合同需要每年签订吗?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都可办理。

17、借款合同上的支付宝帐户是做什么用的?

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对借款学生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发放后,学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账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现用于生活费。

18、借款学生签订合同后,还需办理哪些事项?

县资助中心与借款学生签订合同后,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交学生,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录入校验码及学生回执。

19、高校录入回执的截止时间是什么?

自2014年起,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截止时间统一为10月10日。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20、高校提交回执后是否就可以得到贷款?

高校提交回执后,县资助中心要等该县本年签订合同的所有学生的回执都收到后,进行核对,在系统内完成申请汇总,提交省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对各县资助中心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无误后盖章随同各县汇总表报分行审批。分行审批通过后通知省/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发放和资金支付手续。

21、审批未通过的贷款怎么办?

审批未通过的借款,分行会通知省资助中心,并通过省资助中心告知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分批报分行重新审批。

审批谢绝的借款,由县资助中心通知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

22、申请贷款时是否收取相关收费?

申请贷款时不应收取任何相关收费。

23、贷款发放的步骤是怎样的?

贷款经分行审批通过后,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从个人支付宝账户归集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同时通过短信、邮件通知借款学生。

24、借款学生如何了解贷款发放的进程?

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贷款审批进程及发放结果,您也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5、如何进行正常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的借款利息自行承担。毕业后第三年起,应按年偿还本金,每年需偿还的本金按等额本金方式计算,具体数额及还款结果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www.csls.cdb.com.cn)。

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最后一年的还款日为当年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请您提前5天将还款资金存入指定账户。

注意事项:

①仍未采用支付宝还款方式的贷款同学请申请变更为支付宝还款。

②为防止因少量差额导致还款失败,同学们存入还款金额时请多存10元,多出的部分不会被扣除。

③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向同学们的手机发送还款提示短信,为方便同学们还款,避免造成被动违约,请同学们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变更自己的手机号码。(非常重要)

26、关于提前还款?

①时间:目前,除了11月份系统进行年度结息期间不能提前还款,其他各月学生均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0日前您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您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

②利息计算: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日之后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③还款: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存入个人支付宝关联账户中进行还款。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27、如何进行逾期还款?

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贷款还款。自付本息后,如当年12月20未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12月21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具体金额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28、毕业确认是什么?

毕业当年学生要在学生在线系统中进行毕业确认,没有进行毕业确认的借款学生不能予以毕业。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时应更新个人联系信息,以便日后学生接收提醒短信,及时还款。

29、学生继续攻读更高学历,是否需要进行毕业确认?

学生继续攻读更高学历,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应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30、如何进行身份信息变更?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由于更名或变更身份证号码需本人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中心申请办理。

县中心老师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变更,打印变更单一式两份,经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和县中心负责人审核后生效,借款学生和县中心各留存一份。

借款学生因休学、升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原因需要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变更。需到县中心现场申请办理。

县中心老师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对借款学生的就学信息进行变更,打印变更单一式两份,经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和县中心负责人审核后生效,借款学生和县中心各留存一份。

31、借款学生由本科考入硕士,如何进行就学及还款信息变更?

借款学生由本科考入硕士,应及时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这样在校期间就可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不需要自己承担借款利息。如未及时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自本科毕业起产生的借款利息将由借款人自付。与财政贴息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硕士录取通知书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县中心老师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

32、如何进行帐户信息变更?

原代理结算行模式下,借款学生续贷或因其它原因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资助中心老师可以将其代理结算行个人账户变更为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

33、如何进行共同借款人变更?

学生贷款期间,如果需要更换共同借款人,请学生和新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办理变更手续,资助中心老师需查看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确保其户籍与借款学生户籍在本区县,并留存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我的联系方式变更了,应如何修改?

请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我的信息中直接修改即可。

35、学生未按期总额还款会带来哪些后果?

助学贷款违约后果包括:

(1)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① 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② 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③ 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6、中国个人征信系统是什么?

中国个人征信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系统。其信息包括三大类:一是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二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三是信用卡信息。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对没有按照协议协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对违法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37、个人信用记录是什么?

个人信用记录可以用作向银行借款的信誉抵押品,为个人方便快捷优惠的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提供帮助。开发银行为每一位借款学生都建立了个人信用记录,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将同学们的个人信用记录定期报送中国个人征信系统。拥有个人信用记录以后,相当于建立了一个个人的信用档案,每一次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额,都将收集在个人信用记录中,为你积累信用财富。为了不让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留下抹不去的污点,请同学们切记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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