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2023年03月27日 10:11  点击:[]

贵州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一、资格审查原则

所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为各培养单位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名单中的考生,未在名单中公示的考生,不得审查其资格,不予复试。考生提供材料必须属实,提供虚假材料者不予复试或复试成绩无效。所有考生提供的材料的复印件都须考生本人签字。

二、资格审查要求要点

以下表中提及内容须严格执行:

大学本科往届毕业生的考生资格审查要点

序号

材料名称

审查要点

备注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一致

 

2

毕业证

原件、复印件一致

 

3

初试准考证

查验初试准考证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

 

4-1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提供)

1.报考时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通过备案表编码验证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2.培养单位必须指派专人在学信网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上核查无误。

4-1或4-2

4-3有任意一项即可

4-2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提供)

 

4-3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含届时可毕业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的考生资格审查要点

序号

须审查材料名称

审查要点

备注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一致

 

2

学生证

原件、复印件一致

学期注册章必须齐全。学生证遗失的必须开具相关证明。

3

应届毕业生证明

原件

 

4

初试准考证

查验初试准考证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

 

5-1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报考时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通过在线验证报告编码验证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5-1或5-2或5-3有任意一项即可。

5-2

自学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9月1日前须获得毕业证书)提供以下证明:

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就读本科院校届时毕业有关证明或就读本科院校完整成绩证明

1.证明须加盖公章

2.证明三选一,必须提供其一。

5-3

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2023年9月1日前须获得毕业证书)须提供以下证明:

    颁发证书的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届时可毕业的有关证明)

证明须加盖公章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资格审查要点

序号

须审查材料名称

审查要点

备注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一致

 

2-1

毕业证(最后学历为高职高专的考生提供)

原件、复印件一致

2-1或2-2有任意一项即可

2-2

结业证(最后学历为大学本科结业的考生提供)

原件、复印件一致

3

初试准考证

查验初试准考证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

 

4-1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结业的考生提供)

1.报考时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通过备案表编码验证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2.培养单位必须指派专人在学信网上核查无误

4-1或4-2有任意一项即可

4-2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结业的考生提供)

5

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原件

1.必须以前二作者发表;审查其是否与报考专业相关;

2.必须核实是国家核心及以上刊物

 

三、工作经验、前置专业(本科阶段所读专业)等相关要求

(一)工作年限要求

1.报名参加旅游管理工商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工作经验要求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以上工作经验;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③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2年以上工作经验。

2.考生须提交工作经验支撑材料,工作经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复试。

(二)前置专业(本科阶段所读专业)要求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述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述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前置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复试。

四、享受少数民族分数政策的第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要点

(一) 少数民族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审查其本人及父母户口簿、考生本人及其父母身份证、定向就业合同(加盖公章)。

(二)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应审查其本人及父母户口簿(考生本人户口必须在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考生本人及其父母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证明开具单位须与定向单位一致)、定向就业合同(须加盖公章)。

(三)定向就业单位必须在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地区。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报考时填写的报名信息一致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资格审查要点

(一)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审查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特别注意:“入伍批准书”与“入伍通知书”不同,此处要求提交“入伍批准书”)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加分材料

(一)考生提供的加分材料必须清晰完整。

(二)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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