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2015-2016学年度“党员爱心助学基金”公示

2015年10月13日 14:36  点击:[]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党员爱心助学基金资助工作的通知》(校组通字〔2015〕20号)要求和精神,美术学院2015-2016学年度“党员爱心助学基金”的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已经评定结束。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薛婧 女 2015/书法学

李旺 男 2015/美术学

兰学彬 2015/美术学

陈兴莲 2015/艺术设计

黄先娇 2015/美术学

如对以上资助对象有异议者,请于10月13日至17日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851—86701162。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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