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贵州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
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3月14日)
校党委书记 韩卉
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进而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直至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从实践到理论不断深化。总书记紧紧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开创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给予我们许多政治阳光、思想雨露、精神营养和实践指南。
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回顾盘点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和成就,作出了“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科学论断,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语重心长、催人奋进,既直面问题又充满自信,既管当前又管长远,饱含着对各级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蕴含着质朴真挚的为民情怀、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和感染力,为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了新的动员和部署。在省纪委六次全会上,陈敏尔书记要求我们清醒认识形势,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进一步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坚持标本兼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教育部陈宝生部长要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联系实际、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更加扎实地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我们今天召开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刚才,本文同志报告了学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2017年任务作了安排,由于这些工作都是在党委会上讨论过的,对此我完全赞成。
同志们:客观地讲,近年来,学校党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在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坚持深化“三转”,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成绩面前,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有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党章党规党纪执行不力,落实中央、省委、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存有应付心理;有的班子成员重发展轻党建、重业务轻党务,把教学科研工作与党的建设割裂开来;有的党组织忽视日常监督,不注重抓早抓小,实践“四种形态”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强。
二是党内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有的监督主体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发现问题能力和监督、执纪能力不强;有的领导干部要求别人主动接受监督时“一套一套”,一旦涉及监督自己就罔顾左右而言他,遮遮掩掩、借口多多;有的监督对象将上级监督看作对自己不信任,将下级和群众监督看作是影响形象和威信。
三是“四风”问题出现新动向。当前,“四风”仍有一些老问题东躲西藏,一些深层次问题暂时缓解但未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仍然存在苗头和风险。
凡此种种,都告诫我们:管党治党宽松软是多年形成的,严紧硬也绝非一日之功。我们决不能松劲、决不能懈怠,必须拿出恒心和韧劲,步步深入、善作善成,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了扎实做好学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下面,我强调五点意见。
一是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全校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委(党总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责任、直接责任、全面责任,做到集体领导“不放手”。党委(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扛责“不甩手”。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根据分工,主动抓好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班子成员“不松手”。广大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时常提醒自己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要靠严明纪律。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全校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就要责无旁贷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要坚持把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党的纪律的宣传和教育,注意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把握党的各项纪律规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真正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触碰。要扎紧党纪党规篱笆,把领导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坚决做到总书记强调的“五个必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从近年查处的贪腐案件来看,一些领导干部从“好同志”到“阶下囚”绝非一朝一夕,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温水煮青蛙,不知不觉,一失足成千古恨。一些党员干部违纪之后未被及时惩处,结果从侥幸、害怕变得胆大妄为,最后触犯法律底线。任何人都有可能犯错误,我们要自觉学习、掌握、遵守纪律,时时牢记遵纪守法,增强从严意识,防止由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演变成犯罪。
三是要把关爱融入其中。“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的明确要求。干部严重违纪的教训是惨痛的,许多“问题干部”如果在其贪念初萌的初始阶段,组织上或领导加强管理,这个党员干部可能就会幡然醒悟;如果平时管理稍微严格一点,真正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去要求,也许就不会一步步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各级党组织对干部要关心、爱护,要充分用好约谈这一行之有效的手段,约谈要常态化,小事上多说着点,干部就会少犯一些错误。要用好“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经常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及时深入调查核实各类信访举报,对领导干部的任何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对犯了小错误的领导干部给予轻处分,可以让其深受警醒,从而悬崖勒马,对别的同志来说,也能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在严管的过程中绝对不能忘记对干部的关心,既要肯定工作、批评不足、指出方向,也要教育与处理并重,表扬与批评并重,奖励与处罚并重,经验与教训并重,让干部觉得工作有盼头,真正接受“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真切地感受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四是要把问责利器用好。总书记指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不是摆设,能否发挥作用,关键看敢不敢动真碰硬。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现在有的领导干部被提拔重用时,只看权力,不看责任,没有掂掂这个责任的分量,没有想想自己到底能不能干好,没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领导岗位要求高、责任大,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瓷器活。对占着位子还不想负责任的人,就要问责。要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作用发挥不力、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学校各级党组织、纪委要对那些看不清形势、担不起责任,无论约谈提醒还是检查考核都唤不醒的“梦中人”,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坚持“一案双查”,持续释放动真格、真问责的强烈信号,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工作的效果。
五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总书记深刻指出,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抓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鲜明主题,不仅是当下的重要政治任务,更是长期需要坚持的任务,不能动摇。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深刻认识和理解中央、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分析和判断,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惩治腐败零容忍,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坚定不移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为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